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精酿啤酒项目招标公告
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精酿啤酒项目招标文件
一、招标方信息
(一)名称: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及方式:刘会敏 13792450531。
二、项目信息
(一)名称: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精酿啤酒项目。
(二)本项目包含粉碎设备、糖化设备、发酵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各一套。
三、招标方相关要求
(一)项目结算方式:按30%:30%:30%:10%合同总金额方式结算
付款 次序 | 占合同总 金额% | 招标方支付货款时间 | 中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 | 备注 |
第一次 | 30% | 签订合同后的十日内。 | 材料、机具、人员到达招标方安装场地时合并出具第一次、第二次支付货款对应的发票。 | 1、第一次支付货款为预付款,先支付货款后出具发票。 2、第二、三、四次支付货款前,需先提供发票入账后再支付货款。 |
第二次 | 30% | 材料、机具、人员到达招标方安装场地后的一个月内。 | ||
第三次 | 30% | 交付正常使用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原件后的三月内。 | 第三次支付货款前,需出具完毕合同总金额的全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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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 10% | 交付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月内。 |
(二)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交付正常使用。
(三)招标方根据投标方谈判价、交货期、付款方式、资质、质保期的五项内容进行评标,拟选择品牌、配置相同情况下总价低者中标,需按招标方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四)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方须承诺投标最终价格能够完全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招标方技术要求,否则按扰乱投标秩序处理,招标方无需退回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方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营业证件等。投标方及其具体现场施工人员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工种准入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件。
(六)投标方经营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的诉讼记录。
四、投标书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方及其具体现场施工人员许可证件。
(四)项目报价表见附件。
(五)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起的质保期(年)。
(六)付款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
(八)项目技术/商务偏离表(若无偏离,在空格内划“/”,见附件)。
(九)公司开票信息。
(十)完善的安全施工方案(包含每日的工期施工进度计划,见附件)。
备注: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打入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账号:22215376047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若未中标,招标方将在开标后的15日内把投标保证金原路返回原账号(对公账号),若中标,招标方将在签订合同后的1月内把投标保证金原路返回原账号,期间投标保证金不产生利息。
2、PDF版电子投标书(每页盖公章),投标书应字迹应清晰可辨,按上述十项顺序排序。
3、电子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 13日 10:00前,需把投标书发送至招标方指定的邮箱:sbc1850@163.com。
五、其它
本项目竞标按照凤凰岛(青岛)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